(来源:检察日报)
自去年3月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首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以来,我院坚持“大胆探索但依法审慎”“检察主导但不主办”的原则,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检察监督。
成立一个专业部门。我院成立了第四检察部,配备3名员额检察官、2名检察官助理,专门负责涉企案件办理,推进企业合规建设。
建设一个专门基地。我们高标准建设了企业合规法治护航中心,全天候对企业家开放,帮助企业营造合规文化,提升合规意识。目前中心已接待合规监管人、行业协会、人大代表、首批事前合规试点企业等14批次286人次。
深化一些理念转变。我们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和司法政策学习,注重以司法理念现代化指导合规实践。一是深化“融办案于社会治理”理念,把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作为检察建议的必要内容,引导涉案企业以案为鉴、举一反三。二是深化“二元处理”理念,将合规体系建设情况、责任人的合规表现等纳入起诉必要性和量刑考量情节,实现统一定罪、区别化处罚。三是深化“有事后合规优于无事后合规”理念,对案发后主动健全合规体系的,加强有效性审查;对合规体系完备、合规实施有效的,在刑罚评价上体现有事后合规优于无事后合规。
健全一项工作机制。我院制定的《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办法》将调查评估、合规承诺、监督考察、处理决定四个流程予以明确。在调查评估环节,检察机关通过走访、发函等形式开展办案影响评估;在合规承诺环节,企业自愿作出合规承诺,确定六个月至两年的考验期;在监督考察环节,成立由行政机关业务骨干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监督考察组,对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评估,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评估过程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;最终,评估合格的,对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,视情依法予以相对不起诉或者从宽处理。
办理一批合规案件。试点以来,我院共办理相关案件86件,其中推进企业合规建设16件,全流程办理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案件2件,一起环境污染合规不起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。所有合规不起诉案件,我院都移送行政机关建议给予行政处罚,并通过案中检查和案后不定期回访,督促涉案企业整改并形成合规长效机制。
加强一次深化推进。市委、市政府对事前合规工作高度重视,制定专门意见,成立合规监管委员会,把牵头责任交给我院。我们充分履行合规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,凝聚全市力量加强推进。截至目前,全市合规监管人队伍包括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税务等行政机关专业骨干61人,细分为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税务管理、知识产权四个专业化合规监管小组;制定了分类型合规工作指引、合规监管人遴选管理办法、合规分级评定办法、合规有效性审查办法等配套制度。我们还以合规委员会名义向市政府申请了合规专项经费,目前已获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