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来源:中国网)
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22日,国新办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。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,最高检近期创新开展了涉案企业的合规改革试点,主要是在落实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,通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,并积极进行合规整改。
有记者问,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,检察机关是如何找准切入点来更好地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,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?
郑新俭表示,总体来说,检察机关一方面一视同仁地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保护,无论是国企、民企还是内资、外资,都一视同仁。另一方面,还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情况,采取相对应的保护措施。在这个过程中,尤其是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情况:
一是坚持从严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,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。
二是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实际,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,依法能不捕的不捕,能不诉的就不诉,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。
三是深化涉企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,特别是对那些长期搁置、既不进行侦查等活动、又不移送审查起诉、也不撤案的涉民营企业“挂案”,组织专项清理。2019年,检察机关一共排查出2687件这类“挂案”,逐一跟踪督办;2020年,最高检又会同公安部共同开展新一轮的专项清理,截至2021年8月,一共排查出了7136件这类“挂案”,目前已经清理了6332件。
四是为了给企业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最高检近期创新开展了涉案企业的合规改革试点,主要是在落实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,通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,并积极进行合规整改,帮助这些涉案企业查找出违法犯罪的制度原因,并完善相关制度,填补漏洞,促使这些涉案企业能合规守法经营,真正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。
郑新俭介绍,自去年3月起,最高检在上海、江苏、山东、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了试点。今年3月又扩大了试点范围,在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等10个省份的27个市级检察院、16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试点。截至今年8月份,一共办理了这一类涉企业的合规案件206件。对于这些涉案企业,检察机关在能不捕的不捕、能不诉的不诉、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的同时,通过要求这些企业履行合规承诺,督促其进行合规整改,堵住违法犯罪的漏洞,避免以后类似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。为了使企业合规整改这项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定的要求,真正取得合规整改的实际效果。
今年6月,最高检又会同司法部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国资委、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全国工商联、中国贸易促进会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建立起对企业合规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。今年9月3日,在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峰会上,又正式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,由此推动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合规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。
郑新俭指出,下一步,检察机关将切实做好企业合规的试点工作,尤其是做好第三方监管监督机制这一方面的工作,使企业合规这项制度和工作真正发挥出实际效果。